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晴隆7万人享受城乡低保

日期:2016-1-15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
晴隆7万人享受城乡低保

晴隆7万人享受城乡低保

近年来,晴隆县着力提高城乡低保标准,加强“五保”供养工作,落实救济措施,提高专项救助水平,全县累计有7万人享受低保,社會和谐稳定。

及时发放城乡低保金。晴隆县结合实际,规范城镇和农村低保金发放工作。目前,全县城镇低保对象4981人,发放低保资金445.5万元;农村低保对象26921户66771人,发放低保金1556.59万元。

加大城乡低保审查力度。广泛宣传,组织开展低保户调查摸底和审核审批工作,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,实行动态管理,确保“应保尽保”政策落到实处。对群众举报或上级转来的有关信件,及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进行调查,对调查情况进行处理,并将处理情况进行公示,从制度上杜绝“骗吃”低保现象。

认真做好农村低保金增补工作。组织民政干部深入村组认真摸底调查,通过层层筛选,确定低保对象,对农村“三无人员”按最低保障标准20%的比例增发补助金,并进行公示,确保享受低保人员完全符合政策条件,切实做到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。目前,共增发保障对象11895人,发放补助金额71.13万元。

着力解决困难群众“就医难”问题。加大力度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举措,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群众,做到应保尽保、应救尽救,全面实施医疗救助,对困难群众、农村“五保”、农村优抚对象中的“三属”实施全覆盖。目前,累计资助参保4972人,支出5万元;新型农村合作医疗969人,支出1.9万元;医疗救助3006人(次),其中,城市医疗救助114人,支出27.7万元;农村医疗救助2892人,支出32.3万元。

不断推进五保供养工作。按照分散供养、集中供养发放标准,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对象纳入供养范围,落实好新制定的五保供养标准,筹集并按季度足额兑现供养金。据统计,目前全县集中供养38户43人,分散供养969人,发放供养金19.3万元。

抓好农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。认真落实《晴隆县城乡贫困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》,对农村困难群众实行持证救助,使社會救助有效延伸覆盖低保边缘群体以及低收入群众。目前,已下拨临时救济款13.91万元、救济粮100吨、棉被2200床、棉衣800件、救灾帐篷215顶。

加强社會救助管理工作。认真贯彻落实《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条例》,坚持“自愿受助,无偿救助”的原则,加强社會救助管理,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。目前,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6人(次),发放救助金5755元,有效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,维护了社會稳定。

(李拼鳌黄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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