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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南客运汽车站强制乘客买保险芣合理

日期:2015-12-10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
本人前几天在江南客运站,购买车票交了钱才发现,怎么多了一张保险单,还收钱。3元。不知各位网友是否遇到和我一样的情况?你是又怎么去看待的?

你知道吗?

一、车票中本身就包含了保险费用。按照《民法》等现行法律的规定,不管车票票面上有无标识,每位旅客向承运人交付的票价中,都包含着一定比例的保险费。出现意外事故时,乘客只需凭一张乘车票,便可向车站索赔。而车站之所以与保险公司联合推销此业务,还是因为其间有利益存在。

二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保险合同应当载明保险人、被保险人、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等信息,在发生意外后,保险公司就会根据这些信息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予赔偿保险必。而车站强制销售的的保险单中,并没有投保人的任何信息,保险合同是无法生效的。一旦出险,乘客将面临繁琐的取证环节,理赔难度很大,最后的结果很可能会使乘客陷入“购买易,理赔难”的尴尬境地,很难真正起到保障作用.

就此事已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,昨天收到物价局的来电说该情况多年来几个客运车站都在收取。明知违法却不查处?

今天工商局来电已受理举报。至于后事如何,就看行政部门如何作为了。

一张票收3元。一天的客流量是1000.那就是3000块。呵呵!

“南宁市江南客运站乱收费”举报信

被举报人:广西超大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江南客运站

地址:南宁市星光大道236号(原江南大道236号)

举报请求:一、对被举报人等相关违法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,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二、依法给予奖励

举报事由:

2011年1月21日,本人在“南宁江南客运站”购买两张从南宁开往宁明的汽车票。在购买过程中,被举报人在没有征得本人的同意的情况下,把保险费加在车票中强行向乘客销售保险,一并收取保险费和车票款,共收取本人6元的保险费(见附件一)。

举报人认为:车站利用其垄断地位,在没有征得乘客同意就直接收取保险费的行为,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,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违背自愿原则。属于强制交易的违法行为。

违反了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:“不得限定消费者向其指定的经营者购买商品;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提供有偿,服务”。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“强制用户、消费者购买其提供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”等法律法规。应当依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法律法规,依法查处。

综合上述,现请求依法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。

此致

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
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

附:车票、保险单相片一份

善意提醒:没有依法答复,我会通过复议、诉讼、投诉等方式救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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