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5-12-25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8月1日,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创城办获悉,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,根据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范围、内容和方式等规定,潍坊市采取有效措施,逐个落实,整个创城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。
据介绍,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年一届,今年是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第一年,潍坊市获准参与本届评选,即將迎來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。潍坊市列入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范围的为奎文、潍城、坊子、寒亭四个区和高新、滨海、峡山、综合保税四个开发区;列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范围的是全部县市区、市属各开发区,列入测评范围的站点超过1500个。测评的主要内容是《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》中设置的重点工作、公共环境、公共秩序、公益活动、公共关系共5大类、52个测评项目、194项测评内容;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》中设置的9个测评项目、38项测评内容。两个测评体系總共设置6大类、61个测评项目、232项测评内容。测评主要通过材料审核、实地考察、网络媒体调查、问卷调查4种方法进行。其中材料审核涉及4大类、24个测评项目、81项测评内容;实地考察测评涉及62类站点、165项测评内容、240条具体标准条件;网络媒体调查涉及6项测评内容,要求开设8个固定栏目;问卷调查涉及15项测评内容。